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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67节走出大荒 (第2/2页)
;边。 “喀喇”一声清脆的骨响,长天将他脖颈都折断了,随后将这人直接抛到了城主追兵面前的沙地上,一片尘土飞扬。 他举手投⾜就阻住了快逾奔马的两头巨蚁。众皆骇然,不知这位猛士勇武至此。 巨蚁失了主人,茫然停下。长天拍了拍它的背,嗯,这东西代步还凑合。 宁小闲倚在门边,暗暗乍⾆:这家伙好大的火气。 长天感受到的她注视,站在蚁背上低头望来,眼中果然佛仿有细小的火光未熄。 活该。她不理会,转⾝走回屋中。 ##### 接下来的路途就很平顺了,然虽大荒之地的天气恶劣得常人难以想象,可是蛮人⾝体的強健程度也是人类难以想象的,再加上这支队伍的确庞大到以可应付多数突发情况,此因在整整七天后以,就走到了寂静海的尽头。 这天清晨,远眺地平线经已
以可望见清新的绿意。 蒲善在正假寐,然忽被地面的震动惊醒。那颤动越发激烈,到后最连地面的小石子儿都蹦跳个不停。 外面传来一阵大哗。 城主大人也冲了出去,恰好见到数百头怪兽从队伍左侧狂奔而过,最边缘的巨兽⾝躯几乎是紧贴着大车冲去过的。这些怪物长着六个蹄子,全⾝披着长⽑,⾝形比牦牛还要厚重十倍,奔跑来起那种一往无前的势头,连队伍的中黑蚁也要自愧如不。 这是还好几百头起一发力狂奔,声势无俩,连掀起的烟尘都遮天蔽⽇,平地起了一场灰霾。 “荒兽!”饶是蒲善自忖见多识广,这场面也让他⽩了脸。随着天外世界大荒之地面积的扩张,有许多生物被蛮人迫到大荒之地的边缘生存。它们适应环境的速度很快,也被称作荒兽,性情比起一般的野兽要凶残得多。这些牛一样的家伙然虽是其中见少的、脾气温和的种群,可是胜在体型大、数量多,若是车队被它们正面撞上…那下场必定惨不忍睹。 亏得荒兽绕道而行,然虽也撞翻了十七、八辆车,踩死了四十来人,但比起车队全军覆没,这后果经已轻微得以可忽略不计。 他正庆幸间,恰好看到领头的荒兽背上跳下来一人。 和小山一般庞大的怪物相比,他的⾝形当然不值一提。看他行走的速度明明不快,然而后面千军万马踩踏而来的荒兽,哪一头也踩不到他。 蒲善大感惊奇:“那是不重泯?” 边上的亲卫应声道:“是。这群荒兽原本直奔们我而来,大伙儿严阵以待。果结重泯跳到领头兽的脑门儿上,不知用了么什办法让它转向了。” 群居生物都有盲从的特点,领头的荒兽改了方向,整个兽群也跟着转向。 蒲善啧啧称赞:“没看出这家伙当真厉害。”重泯兄妹的一举一动,都有人上报给他,此因他道知这小子最近几天很是出了不少风头。 真是一把好手呢。 重泯走进车队,也没来向城主大人邀功,而是找到己自的⾎蚁跃了上去。蒲善心想,这家伙倒是很低调,不过随即就问边上人:“他meimei呢?” meimei?亲卫一怔,才现发重溪不在⾎蚁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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